更新于2019-01-09 ·閱讀:366
對于我們這群80、90后們來說,當年韓寒的一本成名作《三重門》,可以說是我們共同的記憶。韓寒的成名作《三重門》喚起了80,90后的共同記憶,然而在不久前,一起關于“三重門”商標無效宣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拉開了帷幕。
訴爭商標“三重門”,是鄭州亞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核定使用在國際分類第41類,教育,游樂園,娛樂等服務上,專用權期限至2023年12月27日。
隨之,韓寒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商標無效宣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予以無效。亞丁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3月15日公開開庭。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裁定中認為:除訴爭商標外,亞丁公司還申請了“蝸居”、“潛伏”、“忍者神龜”等與文學作品、影視劇、動畫片或人物名稱相同或相近的商標,明顯具有主觀惡意,不具備注冊商標應有的正當性,不僅會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誤認,而且擾亂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構成了2001年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情形。因此,裁定訴爭商標予以無效。
如果是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的決定,商標局會書面通知權利人。權利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在規(guī)定時限做出決定,并再次書面通知當事人。
此外,權利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無效宣告的,商標評審委員也會收到申請后,在相應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因此權利人在收到通知后應盡快與代理機構進行聯系,商討答辯對策并盡早提出答辯。
同樣的,若權利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人民法院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綜上可見,如果發(fā)現自己的商標被“無效宣告”了,千萬不要恐慌,積極進行異議答辯就好。同時申請人也需要擦亮眼睛,注意核實清楚自己的商標情況和信息,分清概念,保持警惕性,以免被黑心代理機構誤導,掉入“商標無效宣告”的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