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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版權登記案例看:版權登記的重要性、侵犯版權的處罰程度

2020-08-07 17:18:52 閱讀(881 評論(0)

到今天,版權登記案例已經(jīng)數(shù)不勝數(shù),每年可以拿出來講解的、典型的案例也從來不少。今天,小萬將為大家分享幾個經(jīng)典的版權登記案例。


從版權登記案例看:版權登記的重要性、侵犯版權的處罰程度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案例一:上海映霽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開設點播影院,通過點播系統(tǒng)和投影儀等放映設備向消費者提供《綠皮書》、《蜘蛛俠:平行宇宙》、《阿麗塔之戰(zhàn)斗天使》等電影作品的點播放映服務。經(jīng)美國電影協(xié)會北京代表處確認,共計22部涉案電影作品的著作權為其協(xié)會成員單位享有,且均未授權當事人商業(yè)性放映使用。

 

結論:上述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破壞了電影市場的正常經(jīng)營秩序,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構成了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放映其作品的侵權行為。


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2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上海熊多安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日起開設的“茶の熊本”的茶飲店,未經(jīng)權利人許可,在其飲品店鋪裝潢布置上、廣告宣傳中使用了大量的“熊本熊KUMAMON”形象。


結論:當事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在其飲品店鋪裝潢布置上、廣告宣傳中使用了大量的“熊本熊KUMAMON”形象,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著作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同時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處罰:①沒收侵權的印有“熊本熊KUMAMON”形象的白色馬克水杯24只;②罰款人民幣6000元。

 

案例三:2016年8月,劉某某注冊成立昱宮公司,主要從事計算機信息科技專業(yè)領域內(nèi)技術開發(fā)、技術服務等業(yè)務。公司成立后,劉某某陸續(xù)從華碩電腦(上海)有限公司購入手機,雇傭吳某某針對此款手機制作了含有能改變微信功能的外掛軟件的刷機包,并將刷機方法傳授給公司相關技術人員,通過刷機安裝上述外掛軟件的方式,使該款手機的微信在未經(jīng)騰訊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增加了自動轉發(fā)、點贊、群發(fā)等數(shù)十種新功能,并以此命名為“瞬”微商營銷手機,對外銷售牟利。

 

結論:公訴機關認定昱宮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劉某某同吳某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計算機軟件作品共計2300余份,應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處罰:上海昱宮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劉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吳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與前罪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已執(zhí)行)合并,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從以上三個版權登記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版權登記的重要性。被侵權方可以通過版權登記維護自己的專有權益,被侵權方則需要對自己的侵權行為負責。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可在萬商云集平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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