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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未獲得證書能不能轉讓?

2022-05-07 17:51:25 閱讀(160 評論(0)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專利發(fā)明人是可以申請專利注冊的,申請專利注冊要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經專利部門批準后獲得專利證書,那么專利未獲得證書可不可以轉讓的?下面萬商云集小編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專利未獲得證書能不能轉讓這方面的內容。

  專利未獲得證書能不能轉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未獲得證書的,可以將專利申請權轉讓,并且簽訂轉讓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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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能拿到專利

  新《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

  指該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xiàn)有技術;即不屬于任何在國內外的公共領域中已公開的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實用新型的申請必須在該技術被發(fā)表或在任何地方被使用之前,且必須在他人為該項技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并記載于隨后公開的文件前。

  2、創(chuàng)造性

  指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發(fā)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指該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富有美感并能適用于工業(yè)設計。應不同且不類似于任何在申請日前公開在國內外出版物發(fā)表或在國內外公開使用的設計。且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專利未獲得證書能不能轉讓的相關內容,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歡迎資訊萬商云集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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